美女称隆鼻后像“猪鼻子”索赔30万,整形机构指其吸毒
发布时间:2024-11-18 11:22 浏览:83次
8月12日,20岁的宋女士(化姓)经朋友介绍,来到长沙铂丽瑞思医疗美容医院(以下称铂丽瑞思医院)做了“肋软骨假体隆鼻术”,术后她感觉手术处肿大、不适,直到9月她发现,鼻子已经挛缩变形,“看起来像个猪鼻子。”
宋女士要求铂丽瑞思医院将手术款4万元退一赔三,加上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赔偿款30万元,但双方一直沟通无果,于是她找到晨意帮忙记者求助。
11月4日,记者陪同宋女士来到铂丽瑞思医院,负责人称其因近期吸毒致手术后感染,最终造成鼻部挛缩,并当场报警。
警方给宋女士进行尿检后,结果呈阴性,即未查出吸毒。铂丽瑞思负责人表示,不管宋女士吸毒与否,都会给她处理鼻子的问题,但如要赔偿30万,必须提供相应依据。
目前,宋女士已申请医疗损害鉴定,并向卫健部门进行举报投诉。
想变美却毁容,当事人称已重度抑郁
11月4日,宋女士告诉晨意帮忙记者,“他们让我做肋骨鼻,说做出来以后五官肯定会显得立体,肯定比没做好看。结果现在看起来像个‘猪鼻子’。”
8月12日宋女士贷款4万元支付了手术款并在铂丽瑞思医院接受了手术,在术后鼻子还没拆固定夹板的那14天,其发现鼻子有感染迹象,“我去找那个给我做手术的人,他说我鼻子还在恢复期,特别肿看不出,让我多恢复恢复。”
拆掉鼻部的夹板后,宋女士越看越觉得不对,“我看鼻子就完全是歪的,特别肿,但他还是用同样的话搪塞我。”
9月1日,宋女士发现鼻尖右侧开始有挛缩的情况,“他们说是鼻中隔出问题了,让我去医院给我修复。”
宋女士不接受铂丽瑞思医院的修复方案,并将情况反馈投诉至长沙市雨花区卫生健康局,申请了医疗损害鉴定,“他们应该是收到了通知书吧,才跟我说让我去医院协商。”
记者近距离观察宋女士的鼻部,注意到其鼻尖右侧发炎感染并变形缩短,且能在感染处看到假体已伸出皮肤。宋女士称自己从恢复期起就一直在打消炎针,也没有做什么影响恢复的行为。
医院称当事人因吸毒
造成鼻部感染挛缩并当场报警
尿检结果为阴性
11月4日中午,晨意帮忙记者陪同宋女士来到铂丽瑞思医院。
售后负责人唐先生称,“我们严重怀疑她吸毒,病历上有吸食K粉的记录,她签了字的,她当时做完手术的效果是可以的,因为吸毒会导致鼻粘膜损坏、鼻充血、鼻中隔穿孔、鼻部挛缩,她刚好就是这种情况。”
该院另一名负责人李女士称,“当时问了她,如果有吸毒的话是不能做手术的,她说以前有,在术中我们发现她鼻腔内是糜烂的,因为她有吸毒而且是近期的。”对于为何不中止手术,李女士表示,“怎么中止呢?鼻腔已经打开了,必须要给她做完。”
针对唐先生声称的术前已得知当事人有吸毒史,记者提出疑问:有吸毒史可以给其做手术吗?术前有特别告知吸毒后做手术风险吗?唐先生表示,“顾客有求美需求我们正常接待;肯定跟她讲了,术后也跟她讲了。”
宋女士否认了承认吸毒的说法,随后,辖区派出所民警到达现场,给她进行了尿检,结果为阴性,即未检出吸毒情况。宋女士直呼“委屈”,一度哽咽。
唐先生及李女士均认为,毛发毒检更有说服力,李女士称,“不管她有没有吸毒,我们都会给她做相应处理,但是她要求赔偿30万,肯定要拿出相关依据,比如工资流水这些。”
当日下午,记者陪同宋女士来到圭塘派出所,民警称非违法人员不能自主申请毛发毒检,并建议宋女士等待其医疗损害鉴定结果出来后,再与医院协商。
最终宋女士表示,“如果鉴定结果出来协商不成,我会走司法途径维护我的权益。”
律师解读:
吸毒、医疗事故与否
以相关部门实际检测鉴定结果为准
对于本事件中的焦点问题,记者咨询了湖南联合创业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委员、高级合伙人、副主任刘研。
刘研认为,术前问诊病历上声称的吸毒史与实际是否吸毒系两个概念,应当以实际、客观的鉴定结果为准。
刘研称,如患者未在术前术后有吸毒,那术后感染就要看诊疗手术过程有没有违反规范的行为,如存在违反规范的行为,那就应以违规行为与造成医疗损害这个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关联关系有多大来判定责任,这些都应由职能部门的医疗损害鉴定来得出结果。
刘研表示,如院方因手术不规范或其他行为导致医疗损害的结果需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责任应以当事人损失作为标准,如误工费、康复费、修复费,造成伤残还应承担伤残损失,造成面部毁容,当事人还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这些均要以医疗损害鉴定结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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